广西新闻网南宁9月10日讯(通讯员韦燕)9月1日,2008年“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行动”组织报名工作正式在南宁全市范围内展开。此项行动由南宁市人事局组织、南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施、县区人事部门配合,将对南宁市(含六城区及六县)贫困家庭的2008届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援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持有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有效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金领取证》的贫困家庭毕业生; 2、持有经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村委审核签章的家庭困难证明材料的贫困家庭毕业生; 3、持有经县级以上医院鉴定的重疾患贫困家庭毕业生; 4、持有经残联认定的有效期内《残疾证》的贫困家庭毕业生; 5、持有经社区居委会审核盖章证明的“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6、在校享受助学贷款的贫困家庭毕业生; 7、在校期间被核定为贫困家庭的毕业生。 援助行动开展期间,南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为贫困家庭毕业生实施八项具体援助措施: 一、免费办理求职登记、录入人才库。 二、提供技能和创业培训。 三、在南宁人才网上特设“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服务专窗,为社会各界、用人单位和援助对象提供交流平台,为援助对象就业提供专门的推荐服务。 四、举办以援助对象为主的专场招聘会,组织用人单位和援助对象免费进行双向选择。 五、免费为援助对象提供人才网站、招聘资讯等多种途径的信息服务。 六、发动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岗位,实行“一对一”重点推荐就业,并确保每个援助对象有3次以上的““一对一”推荐服务,毕业生不挑不检的,一个月内安排就业。 七、凡在活动期内,用人单位接收援助对象并签订劳动合同的,每接收一名贫困家庭毕业生,可免费参加两次南宁市人才市场内的专场招聘会。 八、凡被用人单位接收并签订劳动合同的贫困家庭毕业生,可享受免收两年人事关系(档案)代理和户口管理等费用的优惠服务。 报名地址:南宁市新民路3号永嘉大厦C座3楼南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交流部。电话:0771-2617433 |